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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学生2014年上学期赴台湾中山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15 浏览人次:

根据学校与台湾中山大学校际交流合作协议及对方的专业设置,学校将从文学院选派5名相关本科生、研究生于2014年2月份赴台湾中山大学交流学习一学期。

交流学生在交流学习期间需缴纳我校学杂费,对方学校将免除其学杂费。学生本人需承担往返旅费、住宿费、生活费、证件办理费、保险费以及其它属于个人支出之费用。

学生在交流学习期间尽可能在对方学校选修与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相同(相近)的课程;我校承认学生在对方学校所修课程和取得的学分,并可冲抵相应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

一、 申请条件

交换学生推选基本条件:1、为全日制正规研究生或目前二、三年级全日制正规本科生;2、学习成绩优良;3、综合素质较高,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4、身心健康。

二、申请所需材料:

请符合基本条件并有意愿报名的本科生、研究生在11月18日(下周一)上午12:00前将以下材料交至文学院党政办公室廖婧老师:

1、《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见附件1、2),一式两份;

2、个人科研情况说明;

3、成绩单一份(教务部出具盖章)。

三、推选名单确定后所需材料

现在为预报名阶段,请各位同学暂行准备以上材料,待推选名单审核确定,再补充对方学校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

1、《大陆地区人民入出台湾地区申请书》(见附件a),繁体,正反两面打印到一张纸上(请参照附件中的范本填写);

2、《大陸交換學生申請表格》(见附件b),繁体,正反两面打印到一张纸上。

3、照片(纸本+电子版)需严格符合要求(见附件c);

4、身份证:不能为临时身份证,交换期结束返回时仍在有效期内;

5、在学证明:本科生于周一下午、周二上午在教务部学籍办办理,研究生在研究生院学籍办办理;

6、《紧急事件授权同意书》(见附件f);

7、《大陸地區學生申請入學文件清單》(见附件g)。

四、注意事项及咨询方式

1、推荐名单一经确认不可撤回或取消,请意愿报名的同学在报名前务必征得家人的同意,确保出行安全和相关生活费用等问题。

2、所有材料需要同时提交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PDF扫描件),并按照“姓名+本科/硕士/博士年级+台湾中山大学交换学习”的格式命名打包文件发送至ljduola@126.com。

3、联系人:廖婧

联系方式:027-68754313/18627114520

电子信箱:ljduola@126.com

办公室:文学院党政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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