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武汉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等文件精神,我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现将具体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详见《武汉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二、网上报名。申请者在2019年11月19日-12月14日期间进行网上报名,详见《武汉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三、资格审查。根据申请者上传的申请材料,学院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告资格者,不予准考。申请者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学院将在2019年12月27日前完成资格审查,确定准考名单。
四、报到。因根据《武汉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安排,外语考试时间:2020年3月7日(暂定)上午8:30-11:30,故我院报到时间暂定为3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地点为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204室(振华楼),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为确保后续考试的有效进行,请考生务必按时报到,无故不报到者视为放弃。
五、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及免试。详见《武汉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六、专业综合能力考试。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专业综合能力考试。由文学院组织,考试形式为笔试,主要考察申请者的学术基础和创新能力。考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3月7日下午-3月8日,具体安排以报到时的通知为准。
七、提交材料。申请者须在2020年3月13日前将申请材料寄到武汉大学文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考生须提交的材料详见《武汉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材料接收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文学院204室,430072,陈娜老师,027-68756082。(快递信件上请注明“考生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博士生报名材料”,请尽量通过EMS和顺丰快递寄送,以确保安全及时)。
八、确定候选人。学院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和专业综合能力考试的成绩,对考生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导师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九、现场确认。详见《武汉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十、综合考核。详见《武汉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十一、初录人选审定及公示。详见《武汉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请查看《武汉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