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研究生奖助体系,鼓励研究生树立学术精品意识,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选暂行办法(修订)》(武大研字【2014】33号)现就2014年“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选范围、评选条件与评选程序等工作进行了相应修改,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武汉大学2013年在籍研究生。其中,委培生中本校在职教师不能参评,本校进站博士后入职以后成果不在参评范围内(注:2013年毕业的研究生,学术成果符合条件,经导师和培养单位同意后可以推荐参评)。
二、参评成果
成果计算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4 年8月31日时段内,同一成果不得在学术创新奖和国家奖学金的申报中重复使用。
三、学部评审建议指标
学部 |
一等奖 |
二等奖 |
小计 |
人文学部 |
3 |
6 |
9 |
社会科学学部 |
6 |
14 |
20 |
理学部 |
11 |
15 |
26 |
工学部 |
2 |
5 |
7 |
信息学部 |
5 |
10 |
15 |
医学部 |
4 |
9 |
13 |
合计 |
31 |
59 |
90 |
四、评选程序
1、宣传动员(2014年6月-8月)。培养单位围绕学术创新奖评选的相关要求进行广泛的师生动员,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做好申报准备。
2、个人申请(2014年9月1日-7日)。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填写《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需提供论文、证书复印件、论文收录检索报告等),经研究生导师审核后,连同相关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到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处。
3、培养单位审核推荐(2014年9月8日-15日)。培养单位组建评审小组,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报人进行答辩评审,其中,特等奖严格按照评审条件据实推荐,其它等次按照不超过学部评奖名额40%的原则向研究生院排序推荐(注:在籍博士生人数低于50人的培养单位原则上推荐一、二等奖候选人0-3人)。培养单位需将《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排序填写并盖章后,连同申请人的所有申报材料一起上交研究生院。联系人:方老师,电话68754026。
4、学部专家评审(2014年9月16日-30日)。研究生院分学部组织专家对各培养单位推荐的特等奖候选人材料进行复核,对其它申报材料进行差额评审,审议通过后向校评选委员会提交建议获奖名单。
5、学校评审(2014年10月8日-15日)。校评选委员会全面听取评选过程的汇报,并对有争议的情况及各学部名额分配调整等问题进行讨论,确定获奖名单。
6、结果公示。获奖名单公示三天后,学校做出表彰决定,并予以奖励。
五、其他事项说明
1、其他评奖条件、评奖组织、奖励标准等详见《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选暂行办法(修订)》(附件1)。
2、获得奖励的研究生如存在造假、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捏造或篡改科研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出,立即撤销奖励,追回奖金,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4年6月30日
附件地址:http://www.gs.whu.edu.cn/newscenter/ReadNews.asp?NewsID=6883
附件1:关于印发《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选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doc
附件4:奖励期刊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