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切实加强党支部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推动学院改革与事业快速发展,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建立院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系方式
主要通过调查研究,谈心谈话,参加支部活动、组织生活会等形式进行。
二、联系内容
掌握所联系党支部的基本情况,开展调研活动,听取支部及党员的意见,做好上情下达工作;深入各联系支部,指导所联系党支部开展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检查、督促所联系党支部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提出工作建议,保证支部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党委委员职责要求
1.进一步改进学院党建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密切党员领导干部与党支部、党员和群众的联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2.每位党委委员固定联系若干个党支部,与所联系党支部保持经常联系和沟通,帮助和指导党支部搞好自身建设。
3.党委委员要熟悉所联系党支部的人员和工作等情况,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与支部委员共同研究党支部工作,涉及重要问题及时向院党委反映。
四、党支部职责要求
1.支部要定期向所联系本支部的党委委员汇报工作,重要问题应及时沟通与汇报。
2.支部开展重要活动应征求联系人意见并邀请其参加。
3.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应通知联系本支部的党委委员参加会议,如因特殊情况联系人不能参加会议,支部应在生活会后及时向联系人通报情况。
特此通知
中共武汉大学文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