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根据《武汉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武大人字〔2017〕82号)和校人事部《关于做好2019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学院2019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黄佐斌 涂险峰
成 员:院党政班子成员、工会主要负责人、各教职工党支部书记及各教研室主任
二、考核对象
全校在编教职工,包括人事关系在学校的博士后。
三、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依据《武汉大学教职工考核办法》(武大人字[2017]82号文)和各单位考核细则执行,重点考核教职工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结合平时考核记录确定相应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年度考核的优秀等次比例教师为16%,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为14%,其他人员为12%。
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与教职工年度考核同步进行,由学生工作部门另行通知。
四、日程安排
1.布置工作:2019年12月25日向各教研室、办公室下达通知。
2.个人填报:教职工通过《武汉大学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中“年度考核”模块填报提交《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业绩年度考核登记表》(专任教师填写)。不具备通过系统填报条件的教职工和人事关系在学校的博士后,下载电子表格自行填写并提交所在单位。个人填报工作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
3.评议考核:2020年1月2日-2020年1月9日,各教研室及党政办公室组织个人述职、群众评议,2020年1月10日前将考核结果报院党政办公室。
4.学院评定及公示:2020年1月11日-1月16日,召开考核工作小组会议,审议考核结果,并将优秀人员名单公示三天。
5.报送考核材料:各教研室和办公室收齐《年度考核表》,个人确认签名,2020年1月14日前将表格报送至院党政办公室。
6.上报考核结果: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将考核结果和材料整理汇总,报学校人事部。
四、考核要求
1.教职工要对照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逐一核查本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并进行年度总结,如实填报本年度病事假、旷工、因私出国境记录,坚决杜绝年度考核流于形式、教职工照搬、照抄年度总结等现象发生,切实提升考核质量。
2.各教研室、办公室年度考核工作须由教研室(办公室)主任会同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共同组织完成,要求按质、按时认真完成评议考核工作,不得摆样子、走过场。推荐为优秀的教职工应在教学、科研和管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并获得群众广泛认同。
联系人:王若飞 联系电话:027-68752117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文学
2019年12月25日
附表:
序号 |
单位 |
推荐优秀指标 |
1 |
中国现当代文学教研室 |
2 |
2 |
中国古代文学教研室 |
2 |
3 |
文艺学教研室 |
1 |
4 |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教研室 |
1 |
5 |
写作学教研室 |
1 |
6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教研室 |
1 |
7 |
汉语言文字学教研室 |
1 |
8 |
对外汉语教研室 |
1 |
9 |
古籍整理研究所 |
2 |
10 |
行政 |
3 |
合计 |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