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学校党委《关于部分分党委换届工作的通知》(武大党字[2017]64号)精神,经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批准,文学院党委拟定于2017年12月21日下午召开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进行分党委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学院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并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充分发挥学院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保障监督作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带领全院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找准定位,提升实力,脚踏实地,锐意进取,勇于担当,努力实现学院新时代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为建设一流学院、一流学科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主要议程
1、听取、讨论和审查中共武汉大学文学院第二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共武汉大学文学院委员会。
3、讨论通过关于中共武汉大学文学院第二届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三、党代表比例与产生办法
截止2017年10月底,文学院共有在册党员423人,含正式党员382人,预备党员41人。其中在职在岗教职工党员77人,离退休教职工党员46人,学生党员299人,其他党员1人。学院设有30个党支部,其中6个在职教职工党支部,1个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23个学生党支部。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文学院正式党员实际情况,拟定参加文学院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人数为81人。其中:
1、在职教职工党员代表共54名,占党员代表总数的66.7%,占在职教职工党员总数的70.1%。其中:
现当代文学党支部代表6人;
古代文学党支部代表6人;
文艺学、比较文学、写作学、大学语文部教师党支部代表11人;
汉语言文化系党支部代表13人;
古籍所党支部代表5人;
行政党支部代表13人。
2、离退休党员代表共2名,占代表总数的2.5%;占离退休教职工党员总数的4.3%。
3、学生党员代表共25名,占代表总数的30.8%(其中博士研究生党员代表4名,硕士研究生党员代表18名,本科生党员代表3名);占学生正式党员总数的9.7%。
另设特邀嘉宾、列席代表若干名。
四、分党委委员职数
经学校党委批复同意,文学院第三届委员会由11人组成。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提出,提名委员候选人14人。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
五、选举程序和办法
1、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推选党代表。党代表按照多于应选代表20%进行差额选举。院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后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2、推荐文学院第三届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具体步骤如下:(1)各党支部召开党支部大会进行推荐提名;(2)院党委根据本单位多数党员和党支部的意见提出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向各支部征询意见;(3)院党委将反馈意见再次集中,提出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4)学校党委对分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批复,批复同意后正式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供代表大会正式选举。
3、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差额选举文学院第三届委员会委员。从正式提名的14名委员候选人中选举11人,组成文学院第三届委员会。
4、召开文学院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等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并将选举结果报学校党委审批。
六、会期及其他事项
召开时间:2017年12月21号下午
地点:文学院五楼多功能报告厅(暂定)
特此通知
文学院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