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根据学校要求和学院工作需要,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学院拟定于4月20日召开院第四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根据《武汉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和《文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文学院第四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比例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及《武汉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规定,文学院第四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人数拟定为37人。其中,教师代表比例不少于70%。高级职称的代表不得少于2/3,女教职工、青年教职工和民主党派成员应占适当比例。
二、代表的基本条件和素质
凡依法享有公民权利的本院在岗教职工均可选为代表。
教职工代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有:
1、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
2、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秉公办事,并具有较强的参与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
3、忠诚教育事业,热爱学校,关心集体,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起骨干带头作用。
4、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5、有较好的群众关系,在教职工中有一定的威信,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
三、名额分配
单位 |
代表 名额 |
备注 |
中国现当代文学教研室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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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文学教研室 |
5 |
含学校两代会代表1人(尚永亮) |
文艺学教研室 |
3 |
含学校两代会代表1人(刘春阳) |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教研室 |
3 |
含学校两代会代表1人(涂险峰) |
写作学教研室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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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字学教研室 |
3 |
含学校两代会代表1人(萧红)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教研室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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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汉语教研室 |
2 |
含学校两代会代表1人(张延成) |
古籍整理研究所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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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语文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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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人员 |
9 |
含学校两代会代表2人 (黄佐斌、刘会胜) |
四、代表产生方式及安排
1、由各教研室(部、所)组织民主选举产生教师代表建议名单,党政办公室组织民主选举产生行政管理人员代表建议名单。时间:3月30日-4月6日。
2、代表选出后,由各单位负责人将选举结果以书面报告或电子邮件形式报送院工会王若飞。时间:4月7日上午11:30前,邮箱:wangruofei2005@126.com
3、代表资格小组将对建议名单进行审查,并予以公示。
附件:代表产生办法
文学院工会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